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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团体或机构中所发生的激烈冲突,往往是因为面子问题引起的。解决任何问题的办法在于把握问题未发生前的契机,并将它消解于无形。
提出者: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前董事L·狄伦多。
点评:善正者正于始,能禁者禁于微,与其争面子,不如挣面子。适当表达对对方的尊重,你就能够说服对方。
管理启示:把“丑话”说在前头,给自己和他人面子。
管理应用:险些失之交臂的商机。
面子威力
“狄伦多定律”从人性人格的角度揭示了“面子”在日常交往中所具有的强大威力,以及日常工作中所发生争执、冲突的根源所在。
树要皮,人要脸。面子就是人外表的自身形象,它反映了一个人、团体或机构的人格魅力和尊严,一定程度决定了一个人、团体或机构在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中的定位。
显然,一个人或者团体如果“面子”大方得体,美誉闻名遐迩,头上有一道闪亮的光环,势必会为他带来很好的“面子效应”。所以,很多企业在营销过程中都要自我张扬,惟恐自家的产品优点别人不知道,都千方百计通过种种手段来广而告之,以达到推广促销的目的。于是,企业商业的广告不仅满街都是,还充斥于日常的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之中。为了一个“面子”,做大广告,商家之间竞相不惜血本展开了一场永无休止的广告战。
相反,若失去面子,商家厂家形象一败涂地,出了伪劣产品而臭名昭著,以至于没脸见人,也会使一家企业公司失去顾客和市场,导致产品滞销和亏损。所以,恰如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前董事L·狄伦多所判断的那样——“一个团体或机构中所发生的激烈冲突,往往是因为面子问题引起的。”为了面子大家的都会相持不下,不惜代价的争取,乃至发生了种种的冲突。
面子,就是一个人的脸,有谁可以不要脸呢?在企业的团体或机构中“面子”则是该公司的形象。在交往中,在种种业务接触中,这个公司的形象跟个人面子一样总是放在第一位的。我们日常的任何人际交往,如果失尊失信于人,注定是什么也谈不成的。不论你商谈什么事情,对方如果不礼貌,不尊重你的人格,一副刁蛮劲,你就是很耐心很善意的要与之沟通也会碰壁,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所谓交往和沟通其实是在彼此双方具备了互相尊重的前提下所展开的思想和感情的对话。“面子”就代表着双方的自尊和诚信,一方不给一方面子,或者一方撕破另一方的面子,伤了对方的自尊,都容易引发争斗或冲突。很多时候,让利,损失一些金钱是可以做到的,但是要伤及了面子双方就会当仁不让了。还有,很多事情的退让、谅解也是可以达成的,但伤及自尊面子的事情却不会轻易放过。利益物质都是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去补回的,而面子是牵涉到人格的问题,每一天都要做人,都少不了靠一张面子来处世。
历史
《礼记·儒行》有云:“儒有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也就是说,士子宁可死,也不愿受污辱。自古以来,中国人的处世观念向来就把人格自尊放在了比生命更高的首位来看待。《礼记·儒行》里说的“不可辱”,就是指做人的“面子”不能丢,宁可去死被杀也要保住面子。面子虽然就那么的薄薄的一层,但它是精神生命,是处世立志的要素。一个企业要竞争肯定少不了顾及面子。如果一家公司不要脸,厚颜无耻,失信于客户,他的信誉也就随之解构、消亡而威风扫地了。而失去了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和青睐,人人不买他的账,生产和营销也就失去了意义。
“无尊不交”常常被作为人们外交的格言,就是说交往的双方互相尊重的“面子”一旦不复存在,交往也就随之终结了。否则,再交往下去也只会添麻烦添乱。这个格言非常实用,不论做人还是做企业都要遵守。不信的话,谁去感受一番失去互相尊重的交际就会明白:那种没有起码诚信和信用的关系,合同、合约、协议、条文、法规都会成为一纸空文,处处布满了欺骗、陷阱、圈套、野蛮、阳奉阴违和尔虞我诈,一切都无从谈起。可见,面子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它是维护一切程序正常运行的根本保证。如果,为了顾及面子而发生冲突其实也是值得付出的努力。
“不看僧面看佛面”这是中国的老话,意思是说要看第三者的情面去帮助或宽恕某一个人。尽管一个人可能有这样或那样的过失和错误,也不要不顾一切去损伤一个人的面子与自尊,必要时还要给人台阶下。这说明国人对“面子”的看重和挽救已经到了争取第三者外援的地步。保全一个人的脸面就等于给人以精神面貌的生命,给人以做人的资格。这是值得我们企业人好好深思的,怎样自尊和尊重别人这是一个起码的原则问题,也只有对面子的问题有足够的深刻认识,才可以避免那些因面子而频频发生的激烈冲突。
学习“狄伦多定律”,就是学习起码的做人道理。怎样获得别人的尊重,使自己有面子?还得学会尊重别人,懂得给别人面子。做企业,其实与做一个有情操的高尚的人有着很多相同之处。吃透“狄伦多定律”的思想内涵,一定可以给企业人带来不少有益的帮助,提升交际和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减少那些频发的争端和冲突。